網站原代碼被盜如何舉報
陜西龔浩律師事務所民商研究所
文/蔡小可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我國網民規模已達10.67億,互聯網普及率達75.6%。互聯網的高度普及在給人們帶來高效便捷的同時,也滋生了網絡暴力的“毒瘤”。一些人在網上肆意實施辱罵、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行為,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有些人造成了他人的“社會性死亡”,甚至造成了精神障礙和自殺等嚴重后果。網絡暴力致死的新聞屢見不鮮。那么,遭受網絡暴力后,我們應該如何維權呢?
針對一些輕微的網絡侵權行為,可以采取行政維權,方便直接,能夠更好地維護個人權益。
《民法典》第1195條規定,權利人在網絡平臺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根據該條規定,被侵權人在互聯網服務平臺受到互聯網侵權的,可以在保留初步證據后向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投訴,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對侵權內容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連接等必要措施,同時也可以要求平臺對侵權人采取封停賬號、限制功能等措施。
如果平臺不處理,侵權人可以向中央網信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也就是12377網站進行舉報和投訴。當然,遇到網絡暴力后也可以直接登錄12377網站或撥打12377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在采取第一種維權方式后,被侵權人未能解決問題,或者遭受嚴重的網絡侵權行為,如降低其社會評價或對其正常生活造成較大影響,則可以考慮民事訴訟維權。
如果是民事訴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將網絡暴力者列為第一被告,指控其侵權;該平臺被列為第二被告,指控其未履行審核義務。如果不知道侵權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侵權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將侵權人追加為共同被告。
在訴訟請求方面,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維權過程中產生維權費用的,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律師費、調查費、取證費、保全證據公證費等。此外,如果你在被網絡攻擊后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你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侵權人的行為極其嚴重,觸犯了刑法,可能構成犯罪,他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司法機關將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從司法實踐來看,如果網絡侵權者利用網絡侵犯公民的名譽權和榮譽權,情節嚴重,涉及的罪名是侮辱、誹謗、挑釁或敲詐勒索。其中,涉及最多的犯罪是侮辱罪或誹謗罪。但是,這兩項指控屬于自訴案件。一般情況下,侵權人需要自行準備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對于如何認定“情節嚴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具體規定,如“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侵權人侵權的嚴重程度符合該規定的,受害人在固定證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1、注意固定證據。
即采取措施固定和提取證據。固定證據的方式有:一是通過采集截圖或錄屏的方式固定被網絡暴力攻擊的文字、圖片,保存源代碼并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選擇去公證處保存侵權內容的證據,包括侵權的時間、作者和具體內容。另一種方式是記錄收到信息的電話號碼、用戶名等有效信息,并聯系網絡平臺服務商保留證據。2.當受到侵害時,應該通過法律手段維權,不要“以暴制暴。”
故意傷害有打架,網絡暴力也有“打架”。如果受害者受到誹謗或侮辱,他會在平臺上以回復或其他方式侮辱另一方,這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兩人均對損害后果有過錯,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因此,在遇到網絡暴力后,每個人都必須理性對待并依法維權。
3.學會使用公共權力。
在民事訴訟中,如果不知道侵權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將網絡暴力者列為第一被告指控其侵權;該平臺被列為第二被告,指控其未履行審核義務。如果不知道侵權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侵權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將侵權人追加為共同被告。
在刑事案件中,侮辱和誹謗通常是自訴案件,但如果達到一定程度,如引起不特定公眾的恐慌和社會安全感和秩序下降,誹謗信息將在互聯網上廣泛流傳,引發大量低俗評論,對網上公共秩序造成嚴重影響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自訴案件將轉為公訴,一旦轉為公訴,打擊和懲罰網絡暴力將變得相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