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執行和解
王思聰在北京涉案金額超過1.5億元的案件已經塵埃落定。
12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京法網事”顯示,嘉行景子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王思聰與娛(湖州)文化發展中心仲裁糾紛一案已在該院和解。
據京法網公開信息顯示,某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申請執行某文化發展中心與王思聰仲裁糾紛一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解,申請執行人已于2019年12月23日向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凍結、限制消費措施的申請。二中院將對該案進行結案處理,逐步解除對被執行人王思聰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該案經雙方積極協商,于2019年12月2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某文化發展中心及王思聰已履行和解協議約定的首付款5000萬元。
此外,由于目前的結算協議,剩余付款期限尚未到期;執行過程中,二中院及時采取凍結賬戶存款、查封房產及車輛、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按時申報財產并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同時,申請執行人未向二中院申請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故二中院未對王思聰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至于剩余的1億元何時支付,法院尚未披露。該報稱執行人為嘉興景子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但對方表示不清楚。
因上述申請執行的仲裁糾紛,早在2019年11月4日,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超過1.5億元。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法院于11月19日向王思聰發出限制消費令。不久后的11月22日,法院通報稱,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要求履行還款義務,已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并查封其名下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
最近,王思聰陷入了困境。12月17日,王思聰熊貓娛樂因合同糾紛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并限制高消費,被判向騰訊支付3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