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旅游法規(旅游法規案例分析及答案)
2013年10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實施,標志著我國旅游業進入全面推進依法旅游、依法旅游管理的新階段。
旅游法是我國旅游業發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今年是該法頒布實施十周年。回頭看,《旅游法》在引導、規范和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十年來,我國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及旅游行業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大旅游執法力度,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加強旅游安全監管,強化游客權益保護,旅游市場更加規范有序。
十年來,旅游經營者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的理念初步樹立,游客依法維權、文明旅游的意識不斷增強,司法機關適用旅游法解決旅游糾紛的案件數量逐步上升,依法促進旅游、依法管理旅游的成效得到彰顯。
十年來,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的地位進一步鞏固。旅游產業規模顯著擴大,旅游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更加凸顯。
近十年來,隨著出游率的不斷提高,旅游消費者的數量越來越大,旅游日益成為人民群眾的重要生活方式,旅游業在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旅游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
《旅游法》作為行業法,開啟了我國法治建設的新篇章。2013年以來,旅游部門制定(修訂)了旅游行政處罰、信用管理、網上經營等部門規章,加強了旅游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法治保障。截至目前,31個省(區、市)全面修訂了綜合性旅游法規,部分設區市制定和修訂了123部法規,對《旅游法》進行了有益補充,發揮了“小切口、小見效”的地方立法作用。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行有效的旅游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共有201件,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規3件、部門規章12件、司法解釋1件,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政府規章184件,涵蓋了吃、住、行、購、娛等旅游各個領域。以《旅游法》為基礎,以《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為支撐,以行政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旅游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
同時,旅游服務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對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和支撐作用。數字顯示,旅游現行有效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共有113項,其中國家標準36項,行業標準77項。
旅游市場秩序逐步好轉。
《旅游法》的一大亮點是非常注重保護旅游者的權益。它不僅設立了“游客”專章,還明確了游客在危險情況下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請求援助和保護的權利。并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零負團費”問題采取措施進行整治。
十年來,各級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旅游法,依法加強日常監管,圍繞“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消費等突出問題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遏制旅游違法違規行為。
2015年,原國家旅游局會同公安部、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于規范和整治旅游市場秩序的通知》,對欺客宰客、虛假廣告、價格欺詐、違法經營、坑蒙拐騙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2021年和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分別發布《關于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和“不合理低價游”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2023年部署開展百日整治行動,集中整治旅游市場存在的強迫購物、拒不履行合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突出問題。同時,各部門加強行刑銜接,嚴懲涉旅犯罪,提高執法水平。
經過多年努力,特別是隨著旅游投訴調解、旅游巡回法庭等制度機制的進一步完善,無序低價競爭、坑蒙拐騙等市場弊病得到一定遏制,“零負團費”問題得到一定解決,旅游市場秩序逐步好轉,旅游消費安全感提高,游客消費體驗大幅提升,游客“玩得更安全”“游得更放心”。
產業規模和業態不斷擴大。
十年來,《旅游法》充分發揮了立法引領作用。《旅游法》第三章專門規定了旅游策劃和推廣的相關內容。《旅游法》的實施有力推動了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促進了旅游業和旅游產業規模不斷擴大、業態不斷豐富。旅游業已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
據統計,2013年國內旅游人數達32.62億人次,旅游總收入2.95萬億元。2019年國內旅游人數達60億人次,旅游總收入6.63萬億元。與2013年相比,游客數量和收入都翻了一番。A級景區從6042家增加到14917家,其中5A級景區從147家增加到318家。此外,旅游形式多樣,融合了旅游、度假村、鄉村別墅、海洋旅游和探險旅游的發展趨勢,加快了旅游業與文化、科技、教育、健康和體育的融合,有效滿足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如今,中國旅游產業體系更加完善,產業融合不斷發展。推出紅色旅游、文化旅游、旅游演藝等產品,建設國家文化公園,推出“讀萬卷書·游萬里路”中華文化主題游線路,舉辦“讀李白·游中國”等活動。同時推動旅游、科技、教育、健康、體育融合發展,推出科技旅游、研學旅游、康養旅游、體育旅游、工業旅游、海洋旅游等產品。貴州的“鄉村巴”和海南的“鄉村超市”和“鄉村娃”風靡全國,成為文化、體育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典范。
不斷提升旅游服務供給。
十年來,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聚焦旅游市場突出問題,深入推進《旅游法》相關旅游服務規范和市場規則的貫徹落實,著力構建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協調推進的旅游工作機制。
旅游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旅游市場監管效能顯著增強,旅游法律法規體系和“全業綜合抓”工作格局不斷完善,推動了旅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同時,各地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按照《旅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景區、住宿場所接待能力、交通條件和信息服務明顯改善,旅游服務體驗顯著提升,旅游信息服務體系日益健全,游客出行更加便利。目前,全國已建立各級游客服務中心和咨詢中心3500個,推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63個、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111個。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隨著在線旅游的快速發展,游客的選擇更加便捷多樣,旅游預訂系統逐步建立,預訂旅游的習慣基本養成。此外,所有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游景點都向特定對象免費或優惠開放,中國90%以上的博物館對公眾免費開放。
旅游業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是社會發展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具體表現。與此同時,旅游綜合體、旅游度假區、村民宿、共享住宿、露營旅游、海洋旅游、郵輪旅游、探險旅游等新業態快速發展,較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來源:法治日報記者朱寧寧)